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3.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04 月 28 日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3.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04 月 27 日-2017 年 04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7 年 04 月 28 日 上 午 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04 月 27 日 15:00 至 2017 年 04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空港路南益生路一号,山东益生种 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积生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6.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下同)共 16 人,代 表股份 178,708,7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5832%。 -1-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 178,700,746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53.5808%。 6.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9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4%。 6.4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88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866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80,53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63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9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4%。 7、公司董事曹积生、迟汉东、巩新民、纪永梅、刘学信、战继红,监事任升浩、 曹学红、孙秀妮,董秘姜泰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78,706,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78,706,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178,706,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78,706,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 -3-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 178,706,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78,706,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78,706,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34%;反对 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备查文件 1、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4 月 29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