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 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会造成公司 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7,000.00 万元的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 关事宜。 独立董事: 宫君秋 刘学信 战继红 2017 年 0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