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长远利益,有利于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收购事项已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收购事项。 独立董事: 宫君秋 刘学信 战继红 2019 年 0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