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12-31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9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益生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
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以下简
称“八五二农场”) 就“4800头能繁母猪原种场和生猪规模化养殖
场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相关事宜达成合作。同日,公司
与八五二农场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关于签订<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97),公司与黑龙江八五二农场就共同建设
“黑龙江年出栏-屠宰加工 200 万头生猪农业产业化生态循环项目
种猪端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中“4800
头能繁母猪原种场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系《项目合作意向
书》中“黑龙江年出栏-屠宰加工 200 万头生猪农业产业化生态循环
项目种猪端项目”的部分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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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2、法定代表人:孙永庆
3、注册资本:6342 万人民币
4、统一信用代码:91233002606362014T
5、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6、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4 日
7、营业期限:2004-03-04 至无固定期限
8、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六委 0101 幢 01
号
9、经营范围:农、林、牧、渔业,进出口商业贸易、内河旅客
运输(水库);图书、文化用品零售(分支机构经营);本农场境内的
依饶公路,虎八公路及农场专用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分支机构经营);
热力、水的生产和供应(分支机构经营);客运服务、出租部分设施
(分之机构经营);利用自有电视台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有线电
视安装(分支机构经营);一般旅馆,正餐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国
内旅游及旅游相关服务;建筑物出租,机械设备出租、水库、池塘出
租;劳务中介服务。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黑龙江益生种猪繁育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祝永华
3、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4、统一信用代码:91233002MA1BP2CN50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9-07-24
7、营业期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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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场部住区七委财
富嘉园综合楼 1 楼 15 号门市(七委)
9、经营范围:猪的繁育、饲养、销售、猪配合饲料、猪浓缩饲
料加工及销售;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复合微生物肥制造及销售。
10、增资方式:益生股份向标的公司增资 1.376 亿元,乙方向标
的公司出资 0.804 亿元。
11、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亿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亿元) 出资比例(%)
益生股份 0.5 100% 1.876 70%
八五二农场 0 0 0.804 30%
合计 0.5 100% 2.680 100%
四、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黑龙江省八五二农场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八五二农场生猪繁育一体化示范项目和八五二
农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第四管理区。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 37.7 万平方米,工程建设总面积 13.7 万平方
米。拟建设:
存栏 4800 头能繁母猪的原种猪场。分两条独立生产线,每条生
产线存栏能繁母猪 2400 头。每条线分母猪区和保育-生长育成区,用
于种猪培育。保育猪和生长育肥猪存栏量总计 26000 头。
存栏 26000 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专用于保育猪和生长育肥猪的
饲养管理。
存栏 650 头规模种公猪站。包括成年公猪存栏 500 头和后备公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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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栏 150 头。
销售内部中转站。专用于外来车辆消毒中心和对外用售猪中转台
等。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计划为 2 年,具体期限以项目
建设合同为准。项目实施中各子项目可以分期投资、建设、运营。
(5)项目投资: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26800 万元。其中基本
建设投资 22100 万元、引种费用(种公猪+原种母猪)3000 万元、流
动资金 1700 万元。
2、合作方式及出资期限
(1)本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总注
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2.68 亿元,项目公司名称为“黑龙江益生种猪
繁育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经由甲方单方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甲乙
双方签订本协议后 1 个月内共同变更,即甲方向项目公司增资 1.376
亿元,乙方向项目公司出资 0.804 亿元。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投资运
营主体,具体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事务。
(2)甲乙双方均按注册资金比例以货币形式进行出资,甲方合
计出资 70%,乙方出资 30%。甲乙双方按出资额在项目公司享受持股
比例为:甲方持股 70%;乙方持股 30%。
(3)甲乙双方必须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公司注册资
金的出资,双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完成出资,视同放弃项目公司的部分
股权,完成出资的一方可以重新寻找投资方。
3、项目实施
(1)项目建设期由甲方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全面实施项目的出资、
建设、运营及管理。
(2)本项目运营所需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投入,投资合作中,
甲乙双方应依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期足额向公司交纳各自所认缴的出
资。股东所认缴的出资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运营需求时,由项目公司
以贷款或由股东以追加出资的方式解决。
(3)项目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甲乙双方以各自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及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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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4)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5)本项目建设、运营中,乙方应积极协助项目公司申报、争
取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及各类补贴。除乙方以农场的名义
为了争取该项目入股向国家争取的专项国有资本或中央预算投资等
上级投资外。国家及地方政府就本项目所给予的各项补贴资金及优惠
政策归项目公司所有。
(6)该项目占用乙方的耕地,项目公司每年需向所在的管理区
缴纳占地使用费,标准是在农场旱田平均承包费的基础上上浮 300 元
/亩,此项费用应在每年 1 月 30 日之前上缴,用于调整项目用地的原
农户安置。
4、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主导实施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工作的
顺利进行,确保在 2020 年底全面完成项目的工程建设,2021 年引进
种猪投产运营。
(2)甲方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有
力支持。
(3)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项目公司享有股东权利,
承担股东义务。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各种许可、
审批手续;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水、电、道路、通讯等配套
设施条件;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运营中项目公司与周边单位、居民发生
的纠纷,保证项目建设运营顺利实施。
(2)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服
务。
(3)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项目公司享有股东权利,
承担股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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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运营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项目公司应召开股东会并相应修正公司章
程,公司的组织机构、职权、议事规则、运营管理制度、股东权利义
务等事宜以修正后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6、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未
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诚信履行协议义务,任何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违约行为发生后,除非本协议已事实上无法继续履行,否
则,违约方在赔偿损失的同时,仍应按守约方的要求需继续履行协议
义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贯彻国家“保障市场供应”、“提高生猪产能”的政策精神,
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做大做强的最终目标,公司此次与八五二农场签
署投资合作协议,建设 4800 头能繁母猪原种场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
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规
模,实现产业优势互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要求,可为公司拓
宽盈利渠道,提升综合竞争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项目建设周期,具体期限以项目建设合同为准。项目建设进展
可能受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条件的影响。项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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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经营业绩,受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
事宜,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审
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1、《投资合作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