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6-29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就本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事宜,最终
以正式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2、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生股份”)
于近日与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鸽食品”)就生
猪养殖方面进行战略合作事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
简称“框架协议”或“本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
体合作事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秋菊
3、注册资本:4750 万人民币
4、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0MA07M3RT02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3 日
7、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胜利南街307号
8、经营范围:生猪屠宰;生猪养殖销售;种畜禽生产;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生产(以上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
兼零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冷冻冷藏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前置性行政许可项目);发布国内户
外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9、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高秋
菊,其与益生股份及益生股份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造成益生股份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合作内容
1、甲方将着力养殖各代次母猪,并将按乙方的需求,向乙方销
售三元、阉公及淘汰母猪仔等猪产品,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猪仔
销售长期合作协议。
2、以下项目资产转让,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转让协议:
2.1 双鸽行唐生猪养殖场项目(拟建),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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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市行唐县城寨乡上滋洋村。
2.2 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赞皇分公司双鸽赞皇养猪场项
目(在建),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张楞乡葛沟村。
2.3 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灵寿分公司猪场项目,项目地
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塔上镇西菅村。
2.4 石家庄润鑫养殖有限公司育肥猪场项目,项目地点:河北省
石家庄市无极县大陈镇西郎村。
2.5 河北双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无极分公司猪场项目,项目地
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七汲镇大汉村。
3、资产转让
3.1 乙方拟将上述项目资产进行转让。甲方拟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上述项目资产。
3.2 转让方式:甲方以货币资金方式受让项目资产,转让价格根
据每个项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转让协议。
(二)其他事宜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积极配合,
通力协作,并启动资产转让审计评估,全力推进项目资产转让的顺利
实施。乙方为甲方后续产能扩张提供土地、资源等全方位支持。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双鸽食品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生猪养殖方面
进行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扩大种猪规模,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符合
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本协议为表达双方战略合作意向的框架协议,本协议书的签署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作为后续项目合作的指导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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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就本协议项目资产的转让,其全部事宜最终以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的项目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公司将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