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购买房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房产已经过专业评估,以市价为基础,交易公 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利于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购买事项已履 行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购买房产事项。 独立董事: 战淑萍 张平华 赵桂苹 2020 年 0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