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
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为参股公司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520.8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报告期末,公司实际
发生对外担保额为15,520.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
担保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方
面完全符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
规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战淑萍 张平华 赵桂苹
2020 年 0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