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生股份:章程修改对照表(2023年01月)2023-01-20
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3 年 01 月)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
持。 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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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或者无副董事长时,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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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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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
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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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务或者无副董事长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