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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1年度盈利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2012-04-17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盈利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未做出 2011 年

度现金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分红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
     年度                                                                  年度可分配利润
                  (含税)      司股东的净利润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0 年     68,400,000.00       99,013,782.83                69.08%        224,111,804.26


   2009 年              0.00       81,637,818.69                    0%        135,785,361.63


   2008 年              0.00       63,291,357.88                    0%         63,022,865.7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
                                                                                     84.12%
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二、2011 年度未现金分红的原因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7,530,346.99 元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45,946,582.03 元。由于公司 201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少,为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需求,故本年不实施现金分红。

     三、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2011 年度董

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是基于公司发展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有利于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未做出 2011 年度现金分红的预案。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盈利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独立意见》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徐 军                宋之杰                  张旭良




                                                        201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