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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整改报告2013-05-02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整改报告



    一、事项简述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3】第 51 号),

监管函指出: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计提 2012 年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计提减值准备总额 86,715,769.19 元,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超过 50%,但公司未在 2013 年 2

月底前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2 条和《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



    二、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监管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高度重视,就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以下

整改措施:

    1、认真开展自查,制订整改报告。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2 条、《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0 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未在 2013 年 2 月底前

披露 2012 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3 日前提出整改

措施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3、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三、整改责任人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投资部、财务部

整改期限:长期落实,持续规范。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