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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3-08-30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3-041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30

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新生先生、胡志军先生卖出公司股份的通知,朱新

生先生于2013年8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123.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胡志军先生于2013年8月30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536.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本次

减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新生先生、胡志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19.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8%。本次减持不会引起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朱新生        大宗交易     2013.8.30       6.06           123.94           0.56

                其它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2013.8.30       6.06           536.88           2.42
  胡志军
                其它方式

                合 计        2013.8.30       6.06           660.82           2.97

    注:胡志军先生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减持公司股份 1,111.00 万股,减持比
例为 5%;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7)及胡志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3-038)。自 2013 年 8 月 27 日以来,胡志军先
生累计减持比例为 2.42%,朱新生先生累计减持比例为 0.5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295.76      14.83      3,171.82     14.27

  朱新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3.94        3.71       700.00      3.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71.82       11.12     2,471.82     11.12

             合计持有股份             2,184.76        9.83     1,647.88      7.41

  胡志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36.88        2.42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7.88        7.41     1,647.88      7.4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朱新生先生、胡志军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公司将督促朱新生先生、胡志军先生按照《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3、朱新生先生、胡志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

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