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 减值》、《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 的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对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查,本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 张旭良 徐 军 郑大立 201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