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核查意见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 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芝宝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杨芝宝先生 辞去公司总经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杨芝宝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其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 致。 二、杨芝宝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去公司总经理 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 辞职的核查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 军 宋之杰 张旭良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