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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3-1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3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13年度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公司2013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与意大利SELI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本期发生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占同类交易金额
                                                      金额(元)
                                                                     的比例

意大利SELI                    市场定价与协议价相结
                采购商品                             18,129,285.83       2.99%
    公司                      合

意大利SELI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4,289,275.00       6.67%
    公司


    公司2013年度与意大利SELI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拆入情况
关联方
           拆入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本期归还金额    期末余额(元)
名称

胡志军      9,000,000.00     2013/9/5    2014/6/30        -           9,000,000.00

朱新生     42,250,000.00     2013/9/16   2014/6/30        -          42,250,000.00
朱新生    8,000,000.00       2013/9/5      2014/6/30     5,225,000.00    2,775,000.00

朱新生    25,000,000.00      2013/2/28     2013/3/20     25,000,000.00         -

朱新生    20,000,000.00      2013/3/4      2013/3/26     20,000,000.00         -

 合 计    104,250,000.00         -               -       50,225,000.00   54,025,000.00
    上述资金均为无息拆入。

    报告期内,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013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3年度未发生新增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度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担保金额
担保对象名称        债权人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到期日
                                     (万元)
敖汉银亿矿业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                      2012100240GSZB0
                                         5,000                           2013年4月22日
有限公司       公司赤峰敖汉支行                      0001-1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零。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向
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有利于保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适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机

制健全、运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审计从业资格,该所

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务能力,同

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

    六、对公司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

公允,且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人员的稳定性,有效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

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3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 军                  宋之杰            张旭良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