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独立董事对公司扭亏为盈具体措施的独立意见2014-05-13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扭亏为盈具体措施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公司扭亏为盈具体措施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扭亏为盈具体措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可行,我们同意以下措
施的实施:
1、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注入资金,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营运资金,
降低资金成本;
2、优化产品和业务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主营产品市场竞争力;加
大产品研发力度,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
3、通过机构整合,流程梳理,减员增效,降低成本和费用;
4、建立阶梯的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提高非经营性资产利用率。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扭亏为盈具
体措施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军 宋之杰 张旭良
2014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