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4-08-29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2014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有关
问题说明如下:
一、资金占用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14年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
2014年1-6月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2014年6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华
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偿借款的议案》,当日与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
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公司向其借款1.4亿元,年利率8%,期限为6个月。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14年1-6月公司未发生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
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较好地控
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之杰 郑学定 潘 晶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