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关于向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12-03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2014-063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展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2014年12月1日,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当日公司与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建投资”或“甲方”)签订《借款展期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借款14,000万元展期
2个月(可提前偿还),年利率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华建投资借款及利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 借款期限 应付利息 备注
经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 2014 年 6 月 5 日披
2014-6-4 14,000.00 6 个月 444.26
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
号:2014-041)
2014-6-25 900.00 6 个月 22.75
2014-7-24 4,000.00 5 个月 84.44
2014-8-27 4,000.00 4 个月 67.22
2014-9-25 1,000.00 3 个月 12.50
2014-10-17 4,500.00 3 个月 56.88
2014-11-26 2,500.00 2 个月 20.83
合计 30,900.00 708.88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冬女士担任华建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华建投资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
易。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如果发行完
成,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何志平先生
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华建投资也将构成关联关系。
何志平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如下:
3、审议程序
2014年12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交易事项。根
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涉及到
的关联董事赵冬女士在董事会表决时,予以回避并放弃了表决权,由非关联的董
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 号:关联交易》的规定,上市公
司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息、资金费用使用情况或担保费用总额作为关联
交易金额。2014年6月25日至今,累计应支付华建投资借款利息为264.62万元,
本次展期利息约120万元,由此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84.62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7%。根据相关规定,此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V354
法定代表人:何志平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程建筑;实业投资;资产受托管理;高科技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承接电脑网络应用工程;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安
防监控系统设备、制冷设备、电梯设备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建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华建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志平。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华建投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862,682.9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19,139.65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8,233.09万元,净利润15,985.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北京安瑞普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 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 , 华 建 投 资 母 公 司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5,780,38.45万元,净资产为3,188,86.71万元,2014年1-10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为128,80.3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14,000万元
2、借款期限:2个月(可提前偿还)
3、借款利率:年利率为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华建投资本着全力支持公司发展的原则,经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按照其资金
成本确定了本次借款的交易价格。
五、借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于 2014 年 6 月 4 日签署《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已于 2014 年 6 月 5 日的《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合
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自甲方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在原合同的借款期限届满日展
期二个月。
2、甲乙双方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签订上述合同的《借款补充合同》,年利
率由 8%变更为 5%(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合同仍按年利
率 5%执行。
3、本合同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除本合同明确所作修改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4、本合同与原合同相互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当年年初至本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708.88 万
元(不含本次展期利息)。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借款期限经
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期限合理;本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本次关联关易。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借款展期合同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