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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4-12-16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2014-071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149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389,351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9.5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76,947.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987,823,051.5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14年12月10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4]第298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非公开发行承诺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募集

资金不超过1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能根据债务偿还的需要自筹资金偿

还部分债务,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部分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42,551.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偿还借款                        26,630.65             26,630.65

    2     补充流动资金                    15,920.81             15,920.81

              合     计                   42,551.46             42,551.46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上
会师报字(2014)第3387号),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
行了核验、确认。

    四、置换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2,551.46万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

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42,551.46万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2,551.46万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

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要求。天业通联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保荐机构同意天业通
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