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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业: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公告2014-12-24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ST天业                  公告编号:2014-08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6月14

日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上次公告中没有完结的

相关案件进展如下:


                                                                                       诉讼(仲裁)
 序         原告或        被告或         诉讼标的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展                   判决执行情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或仲裁金额                          审理结果
                                                                                            况
       秦皇岛秦冶    北京华隧通
                                                     已达成和解协议并
 1     重工有限公    掘进装备有     1995.83 万元
                                                     已履行完成。
       司            限公司
                     天业通联(天   50.697472 万元   该案已开庭,等待
 2     张连贵
                     津)有限公司   及利息           法院判决。
       特变电工      北京华隧通                                          由被告承担
                                    125.360178 万
       (德阳)电    掘进装备有                      该案二审已开庭并    给付货款及
 3                                  元+利息 1.8 万
       缆股份有限    限公司、本公                    已下判决。          利息的支付
                                    元
       公司          司                                                  义务。
       河南承信齿    通玛科重型     92.111112 万元
 4     轮传动有限    车辆(上海) +利息 11.6060      等待法院判决。
       公司          有限公司       万元
                     通玛科重型                                          由被告承担
       秦皇岛科盈
                     车辆(上海) 30.6437 万元及                         欠款及利息
 5     电子技术有
                     有限公司、本   利息                                 的支付义
       限公司
                     公司                                                务。
       扬州和力机    通玛科重型
                                                     该案已开庭,尚未
 6     械钣金有限    车辆(上海) 11.8694 万元
                                                     判决。
       公司          有限公司


                                               1
                                                                                   诉讼(仲裁)
序        原告或        被告或      诉讼标的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展                  判决执行情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或仲裁金额                         审理结果
                                                                                          况
                                                  该案一审判决结
     北京威浦实                                   果:由被告履行欠
                                 6.9475 万元及
7    信科技有限    本公司                         款的支付义务。现
                                 违约金
     公司                                         该案二审庭审中,
                                                  尚未判决。
                   北京华隧通                     法院已通过强制执
     江苏中煤电                  3.0024 万元及                                     强制执行已
8                  掘进装备有                     行完成付款义务,
     缆有限公司                  利息                                              完成
                   限公司                         该案已经结案。
     聊城瑞钻工
                                 3.75966 万元及
9    程刀具有限    本公司                         双方已达成和解。    原告已撤诉
                                 违约金
     公司
     聊城瑞钻工    北京华隧通
                                 196.16145 万元
10   程刀具有限    掘进装备有                     双方已达成和解。    原告已撤诉
                                 及违约金
     公司          限公司
     青岛泰凯英
                                 262.11052 万元   双方达成和解协
11   轮胎有限公    本公司
                                        及利息    议。
     司
                                                  该案尚未判决,秦
                                                  皇岛市中级人民法
     秦皇岛市伊
                                                  院下民事裁定书裁
12   菲环保开发    本公司        178.7536 万元
                                                  定该案件返回秦皇
     有限公司
                                                  岛市开发区法院重
                                                  审。
                                                  该案一审判决结果
                                                  为由被告承担欠
                                                                                   原告已做诉
     通玛科重型    张家港安远                     款、利息及诉讼费
                                                                                   讼保全,现
13   车辆(上海) 物流装备有     115 万元及利息   用的给付义务。现
                                                                                   申请强制执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判决已生效但被告
                                                                                   行阶段
                                                  未履行义务,原告
                                                  已申请强制执行。
                   锡林郭勒盟    1,714.6129 万
                                                  已开庭,尚未收到
14   本公司        锡林浩特煤    元及利息
                                                  判决。
                   矿            281.3273 万
                                                  被告已支付 300
                                                  万,剩余款 380 万
                                                  未支付,对于剩余
                   北京恒信通
                                                  欠款的支付事宜已    法院已下民
15   本公司        达投资有限    680 万元
                                                  由法院下达民事调    事调解书
                   公司
                                                  解书。要求被告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支付欠款本金,


                                             2
                                                                                     诉讼(仲裁)
 序         原告或        被告或        诉讼标的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展                  判决执行情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或仲裁金额                          审理结果
                                                                                         况
                                                    如逾期未履行,本
                                                    公司将有权追加利
                                                    息等相关费用。
                     秦皇岛秦冶
                                                    已达成和解协议并
 16    本公司        重工有限公    500 万元
                                                    已履行完成。
                     司
                     昌吉市润达
                                                                        本公司已撤
 17    本公司        新伟商贸物    120 万元         该案已结案
                                                                        诉
                     流有限公司
                                                                        支付补偿金
 18    郭延明        本公司        6.08 万元        已经法院调解                     已全额支付
                                                                        21,000 元
                                                                        刘艳辉:裁
                                                                        决公司支付
                                                                        费用         刘艳辉已向
                                                    刘艳辉案件仲裁已
                                                                        61,922.21    法院提起诉
       刘艳辉等 3                                   裁决;
 19                  本公司        43.85 万元                           元;其余 2   讼;其余 2
       人                                           其余 2 人已经仲裁
                                                                        人调解支付   人补偿金已
                                                    调解
                                                                        补偿金等共   全额支付。
                                                                        计 70,000
                                                                        元
                                                                        支付费用
       张东华等
 20                  本公司        56.84 万元       已经仲裁调解        223,389.55   已全额支付
       10 人
                                                                        元

                                   6488.363192 万
       合计
                                   元




      二、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一)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杰瑞”)诉本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件的

传票、民事起诉状及民事裁定书。

      1、案件受理情况

      烟台杰瑞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

受理该案,案号为(2014)秦民初字第196号。


                                               3
       2、案件基本情况

       (1)原告: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诉讼请求:

       1)履行《一揽子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支付所有欠款共计人民

币15,335,841.39元。

       2)履行《一揽子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提货义务,共计人民币16,326,210

元。

       3)赔偿原告货款及库存资金占用损失共计人民币1,040,707元。

       4)以上共计人民币32,702,758.39元。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保全事项

       2014 年 11 月 21 日,烟台杰瑞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

全申请,要求查封或冻结本公司的银行存款 3,290 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

产,并提供了担保。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冻结本公司的银行存款 3,290 万元,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相应价值的财

产。

       4、诉讼进展

       该案件将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开庭审理。

      (二)其它新增小额诉讼

      2014 年 6 月 15 日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新增诉讼情况如下:


 序          原告或     被告或          诉讼标的        管辖法院                    案由或    诉讼(仲裁)
                                                                       受理日期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或仲裁金额     或仲裁委员会                 仲裁理由     情况
        龙工(上海) 通玛科重型                                                               原告已对
                                     75.872 万元+利   上海市奉贤区人
 1      液压有限公    车辆(上海)                                     2014.6.16   买卖合同   被告申请
                                     息 2.6555 万元   民法院
        司            有限公司                                                                强制执行。
        湖北华舟重                                    秦皇岛市开发区                          已达成调
 2                    本公司         34.3731 万元                      2014.9.17   买卖合同
        工应急装备                                    人民法院                                解协议并


                                               4
 序         原告或     被告或          诉讼标的       管辖法院                    案由或    诉讼(仲裁)
                                                                     受理日期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或仲裁金额      或仲裁委员会                 仲裁理由        情况
       股份有限公                                                                           已履行。
       司
                     昌吉市润达                                                             已开庭,尚
                                                   秦皇岛市开发区
 3     本公司        新伟商贸物   407.05 万元                       2014.8.16    买卖合同   未收到判
                                                   人民法院
                     流有限公司                                                             决。
                     河北钢铁集                                                             已达成和
 4     本公司        团矿业有限   27.188157 万元   唐山仲裁委员会   2014.10.29   买卖合同   解意向,尚
                     公司                                                                   未履行。
                                                                                            已开庭审
                                                   秦皇岛劳动争议
 5     田建新        本公司       9.82 万元                         2014.7.24    劳动争议   理,尚未裁
                                                   调解仲裁委员会
                                                                                            决
                                                                                            已开庭审
       王振国等 4                                  秦皇岛劳动争议
 6                   本公司       183.00 万元                       2014.9.15    劳动争议   理,尚未裁
       人                                          调解仲裁委员会
                                                                                            决
                                                                                            已开庭审
                                                   秦皇岛劳动争议
 7     黄德江        本公司       48.02 万元                        2014.9.22    劳动争议   理,尚未裁
                                                   调解仲裁委员会
                                                                                            决
       侯小建等 5                                  秦皇岛劳动争议                           尚未开庭
 8                   本公司       125.71 万元                       2014.9.24    劳动争议
       人                                          调解仲裁委员会                           审理
                                  913.688757 万
       合计
                                  元



      三、新增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可能使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减少约 150 万元。



      四、备查文件

      (2014)秦民初字第 196 号案件传票、民事起诉状、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