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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4-22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5-030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 4 月 15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北路3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新生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17,776,9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02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6,123,54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9.29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1,653,433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6.734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聂学民律师、李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7,776,9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150,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1,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1,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4、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1,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1,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6、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1,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1,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5,326,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41%。

    其中关联股东王金祥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1,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9、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768,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41,2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60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聂学民、李薇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