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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05-28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5-038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7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使用人民币

4,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S21”理财产

品,期限为21天,年化收益率为4.20%。

    公司2015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

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

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

金状况,2015年度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

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体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S21
    2、认购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

    3、产品收益率:4.20%/年

    4、产品申购日:2015年05月27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5年05月28日

    6、产品期限:21天

    7、产品投资标的:本理财产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

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

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8、产品收益与分配

    (1)本产品为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发行人确保投资人产品收益,在投资

兑付日,发行人将按本合同约定及投资人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支付对应的产品本

金及收益(即到期支付款项)至投资人指定账户。

    每笔投资的到期支付款项 = 该笔投资的理财产品份额×1元+该笔投资的

理财产品份额×1元×产品收益率×投资期限÷365

    其中:产品收益率为该笔投资申购确认日发行人所公布的产品收益率;投资

期限如遇投资兑付日为非工作日将相应延长。

    因系统对尾数处理方式的不同,投资人实际获得的收益相比预期收益可能存

在一定尾差。

    (2)本理财产品中投资人承担的费用包括理财计划托管费、销售手续费以

及银行管理费等(本产品的产品收益率已扣除以上费用,为投资人实际可获得的

收益率)。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理财产品的销售及结算相关的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发行人自行支付,不列入理财产品费用。

    9、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

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

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

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

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投资人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发行人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

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则投资人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

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投资人应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理财

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人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人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

人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

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的定义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的约

定。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

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

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

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

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

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

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

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

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

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15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3、《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S21)》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