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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7-05-27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

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后,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王巍先生、徐波先生、张浩义先生、张蔚昕

女士、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潘晶女士、赵维

先生、邱先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宋之杰                郑学定                潘   晶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