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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更新后)2017-12-29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7-08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

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 5

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其中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的额度为 3.5 亿元,进行委托贷款

业务的额度为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

体实施。详见 2017 年 4 月 15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

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通过宁波银行向上海恒嘉

美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嘉美联”)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 1.5 亿元,贷

款期限为 9 个月,贷款年利率为 8 %。

    上述委托贷款款项已于今日发放完毕。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提供委托贷款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额度范围内。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罗山路 1700 弄 14 号 365 室

    法定代表人:耿双华

    注册资本:19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其网络工程、电子、电子商务、系

统集成技术、信息处理技术专业技术的“四技”服务,上述专业领域中自行开发

产品的生产、销售(专项审批的除外),建筑材料和各类新材料的开发与销售,

国内贸易(专项审批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投资管理,财

务咨询。

    2、股权结构

    自然人柳志伟持股 99.21%、自然人于晓风持股 0.79%。

    实际控制人:柳志伟

    3、经营情况及资产状况

    恒嘉美联主要业务以国内贸易及股权投资为主,贸易主要从事国内金属产品

及纸品贸易,一直以来都是其相对稳定的利润来源;股权投资作为其未来的发展

方向,通过不断拓展,也将会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

    恒嘉美联资产质量状况良好,不存在坏账和不良资产;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不存在未结清到期债务和不良信用记录。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恒嘉美联资产总计 252,966.13 万元,负债总计

12,370.42 万元,净资产 240,595.7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89%。2016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54,092.32 万元,实现净利润 3,100.8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上

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恒嘉美联资产总计 258,261.75 万元,负债总计

13,142.34 万元,净资产 245,119.4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09%。2017 年 1-10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86,572.70 万元,实现净利润 4,523.7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

    恒嘉美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未曾对向恒嘉美联提供过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1.5 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采购货物

    3、委托贷款期限:9 个月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为 8%

    5、担保方式:无担保



    四、委托贷款目的、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

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宁波银行贷款给恒嘉美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委托贷款存在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事前对恒嘉美联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以及未

来还款来源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经营稳定,资产、财务及信用状况良好,

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该笔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跟踪监督恒嘉美联的经营及还款情况,如遇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

施,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同时,公司还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对象。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及时跟踪,

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贷款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委托贷款项

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此项委托贷款及损益情况。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对恒嘉美联提供委托

贷款,恒嘉美联将该笔款项用于生产经营货物采购,有助于其业务的发展。在对

恒嘉美联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

上,认为其经营稳定,资产、财务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风险

较小、可控。同时,进行委托贷款将取得比同期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有利于提

高公司整体收益。董事会同意向恒嘉美联提供委托贷款。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

笔委托贷款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 1.5 亿

元,占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3%。

    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 0。
   七、公司承诺

       1、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时不处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

内。

       2、公司本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4、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