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13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章

程》规定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

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该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适应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机

制健全、运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   晶              赵   维             邱先洪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