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5-08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

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且与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关联公司西藏佳盈兴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
让方”)在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公司拟以现金
方式收购转让方所持的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的股份。
双方一致同意,在评估报告/估值报告、2017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目标公司股份历
史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股份的转让价格以及转让的股份数量,本次
股份转让交易总金额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 3.6 亿元人民币。本次意向性
协议取得本次董事会审批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司即支付订金 6,000 万元整,
并委托独立专业机构启动对交易标的评估/估值工作。确定转让价格后,再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的规定,佳盈兴

隆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

公开,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张蔚昕女士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   晶              赵   维              邱先洪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