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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19-05-28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19 年 1 月 20 日,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预案的相关议
案。

    经核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大资产、出售
交易,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