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业通联: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1-20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9-088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理念、发展战
略将发生重大变更等将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保
护公司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董事
会拟提前换届选举。
    2019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
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靳保芳先生、何志平先生、Xinwei Niu(牛新伟)先生、陶
然先生、孙丽红女士、曹仰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赵玉文先生、张淼女士、秦晓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就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靳保芳先生,195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政工师、高

级经济师。1972 年 4 月被选送到邢台地区财贸学校学习,1974 年 6 月任邢台地
区水泥厂筹建处会计,1975 年 10 月任宁晋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1984 年 3 月任
宁晋县农机局副局长、农机供应公司经理,1992 年任河北省宁晋县电力局党委
书记、局长。2003 年至今任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5 月至今任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杰出企业家,全国“五

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第十届、第十一、第十二届全国人
大代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12 号文核准,本次重组完成后,宁晋县晶泰

福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靳保芳作为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亦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完成后,靳军淼持有本公司
3,176,620 股股份,靳军淼系靳保芳的女儿及一致行动人。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陶然为靳保芳女儿靳军淼的配偶。

    除上述情况外,靳保芳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靳保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靳保芳及其配偶通过
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 801,177,333 股股份,靳保芳女儿及一致
行动人靳军淼持有本公司 3,176,620 股份。

    靳保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何志平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曾任中国有色金属深圳联合公司科力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南三亚华亚
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航空科

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HK.02357)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HK.00169)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志平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控制的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141,431,000 股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何志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志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Xinwei Niu(牛新伟)先生,1965 年出生,美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 年 7 月获清华大学学士学位,
1990 年 7 月获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所硕士学位,2006 年 8 月获美国宾西法
尼亚州立大学博士学位。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307 室研发工程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全球研发

中心资深科学家;2002 年 4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 NanoOpto 公司纳米制造工艺
工程师;2003 年 5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全球研发中心资深科
学家;2009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薄膜运营
总监、资深研发总监、总工程师;2016 年 8 月至今,历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助理总裁、副总裁、轮值总裁、执行总裁;2019 年 4 月至今,任晶澳太阳能有
限公司董事。

    Xinwei Niu(牛新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陶然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CEO 办公
室助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助
理总裁;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助
理总裁;2018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靳保芳为陶然配偶靳军淼的父亲。除上述情
况外,陶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陶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孙丽红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获河北省邢台市劳动模范。2005 年 1 月至今,历任晶
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2018
年 9 月至今任晶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丽红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宁晋县博纳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4,491,740 股股份,孙丽红持有晋县博纳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9.80%的出资份额。

    孙丽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
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曹仰峰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金星啤酒集团技术经理;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富力达电子商务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02 年 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北京博目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丹麦哥

本哈根商学院(Copenhagen Business School)博士研究员;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建业集团高级副总裁;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年,任建业新生活
集团总裁;2018 年 1 月至 今,任香港创业 创新研究院( Institute of Global
Entrepreneurship & Innovation Limited)院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晶澳太阳能有
限公司战略品牌委员会主任。

    曹仰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赵玉文先生,193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1964

年毕业于天津大学。1978 年调入北京太阳能研究所,先后任研究员、副所长、研
究所总工程师等职。1999 年至 2017 年,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原中国太阳能
学会)副理事长兼中国太阳能光伏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2017 年至今,任中国
可再生能源学会监事长;2010 年至今,任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至
2017 年,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世界光伏会
议(WCP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2017 年起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
国际咨询委员会荣誉委员等。

    赵玉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淼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5 年 7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
处长;2012 年 7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北京市李晓斌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2014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秦晓路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福建省管理会计领军人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导

师。2005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历任福建中邮普泰移动设备有限公司财务副总
监、财务总监;2012 年 7 月至今,历任福建奥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
副总裁、执行总裁。

    秦晓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