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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03-3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据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企业自评报告   第 1 页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    内部控制鉴证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
一致
       √是 □否

       (六)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1.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70.5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77.77%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信息
与沟通、内部监督。
    重点控制活动: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业务模块,主
要涉及:销售与收款控制、采购与付款控制、生产与仓储控制、资金收支控制、筹
资与投资控制、财务报告控制、资产管理控制、人力资源控制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控制:销售合同审批、定价审批、销售收入确认、货物签收、销售
开票及应收账款对账。
    采购与付款控制:原辅料采购(招投标/询比价、合同、订单、入库管理)审批、
应付预付账款管理、采购订单管理、供应商选择及评估。
    生产与仓储控制:材料出入库管理、存货盘点、存货转移及系统成本核算。
    资金收支控制:银行余额调节、费用审批、银行账户管理及银行收付款管理。
    筹资与投资控制:筹投资计划与方案审批、筹投资合同等文件审批。
    财务报告控制:调账控制、系统 COA 段值维护、财务报告及期末结账审批。
    资产管理控制:固定资产盘点、在建工程转固、固定资产采购增加及付款、固
定资产报废与转让、账务调整及维护以及在建工程管理。
    人力资源控制:考勤管理、工资计算与发放(包含五险一金申报缴纳)、员工招
聘离职和调动。


    4.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5.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500 万       ≥300 万且<500 万       <300 万
   资产总额           ≥3.00%        ≥1.00%且<3.00%        <1.00%
   营业收入           ≥2.00%        ≥1.00%且<2.00%        <1.00%
 股东权益总额         ≥1.00%       ≥0.50%且<1.00%。       <0.50%
    说明: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认定内部控制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 缺乏决策程序;
             2.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重大缺陷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 制度体系失效;
             5.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1. 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重要缺陷 3.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损失;
             4.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1.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一般缺陷 3. 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 在缺陷;
             4. 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 存在其他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500 万         ≥300 万且<500 万       <300 万
  资产总额          ≥3.00%           ≥1.00%且<3.00%        <1.00%
  营业收入          ≥2.00%           ≥1.00%且<2.00%        <1.00%
  股东权益
                    ≥1.00%          ≥0.50%且<1.00%。       <0.50%
    总额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的定量标准一致。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决策程序不科学;
                ②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较严重;
                ③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重大缺陷       ④媒体负面新闻频频出现;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⑦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董事会
 重要缺陷
                和管理层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度,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及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的有关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公司业务流
程及内控管理制度,推进内部控制的有效落实和执行;另外,公司将通过开展内控
相关培训,扩大内控管理的维度、加强内控管理的深度,重点加强核心业务、高风
险领域的数字化内部控制管理,提升核心业务的风险防御能力。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