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晶澳太阳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0 元;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余

额为 168.11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0.42%。

       除上述担保外,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事

项,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采取了

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无明显迹象表明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责任的情

况。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是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日益

增加,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约,有

利于公司锁定汇率,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无投机性操作。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外汇衍生品投资风险;

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能够有效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

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张淼                秦晓路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