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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9-26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太阳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澳”)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
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131,455股,发行价格21.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 币 5,199,999,991.50 元 , 扣 除 发 行 有 关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158,236,66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7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3,700,000,000.00     3,700,000,000.00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0     1,458,236,660.00
           合计                        5,200,000,000.00     5,158,236,66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5,868,435.04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三、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
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
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得
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
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
的投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
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
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遴选市场信誉好、稳健型的机构进行
合作,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法务部负责相关合同的审核,对现金管理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
调查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按季度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
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
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
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现
金管理活动。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
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
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后认为:晶澳科技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
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晶澳科技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晶澳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
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