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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证券代码:00245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20 年 11 月 6 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司从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靳保芳先生被平度市监察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

案调查、留置。目前,公司未能知悉被调查原因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系。

    公司也注意到有公共传媒对该事项进行的报道,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靳保芳先生所涉案件的最终结果以监察委的调查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

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内部进行了自查,不存在财务造假;大股东占款、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等伤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