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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关于签订光伏玻璃采购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光伏玻璃采购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光伏玻璃采购合作协议
    ●协议金额: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期间向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光伏镀膜玻璃,预估采购量不少于 7,960
万平米,预估采购总金额约 21 亿元人民币(含税)(注:该合同总金额是按照
2020 年 1-12 月份各规格玻璃市场均价以及各规格玻璃预计采购量进行预估测算,
不构成价格承诺),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采购数量和价格以签
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
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
    ●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
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
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协议签署概况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公司
拟于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期间向亚玛顿采购光伏镀膜玻璃,预估采购
量不少于 7,960 万平米,预估采购总金额约 21 亿元人民币(含税),实际采购
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采购数量和价格以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公司与亚玛顿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协议属于日常经营合同,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注册资本:16,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9 月 11 日
    住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用镀膜导电玻璃和常压及真空镀膜玻璃产品、节能与微电
子用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太阳能电站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
业项目的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
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70,960.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209,726.45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8,436.78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05.3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394,486.2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217,065.13 万元;2020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15,419.90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88.4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光伏镀膜玻璃
    (三)预估采购量及总金额: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期间向乙方采购
光伏镀膜玻璃,预估采购量不少于 7,960 万平米,预估采购总金额约 21 亿元人
民币(含税)。
    (四)定价机制:根据市场情况甲乙双方按月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具体采购
数量和价格以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五)付款条件:买卖双方在订单中约定的付款条件按时付款。
    (六)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七)协议有效期: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八)协议签署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
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
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涉及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
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
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