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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 年 5 月 31 日

     股票期权首次登记数量:144.67 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登记人数:48 人

     期权简称:晶澳 JLC2

     期权代码:037128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晶澳
JLC2,期权代码:03712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3 月 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
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3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取消原计划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重新提
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三)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0 年 3 月 14 日,公司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 对 公 示 情 况 进 行 了 说 明 , 并 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吕立杰等 8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
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8,8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8,800 股。
     (九)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预留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 49 名激励对象 144.77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36 名激励
对象 45.43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6 日
     3、授予数量:144.67 万份
     4、授予人数:48 人
     5、行权价格:35.29 元/份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预留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职务
                                       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48 人)             144.67            100.00%             0.09%

               合计                       144.67            100.00%             0.0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7、预留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
为 12 个月、24 个月。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股票期权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一个行权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的股票期权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第二个行权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
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预留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4.5
      预留的股票期权
                               亿元;2、2021 年公司电池组件出货量不低于 18GW 或 2021
      第一个行权期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260 亿元;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6.5
      预留的股票期权
                               亿元;2、2022 年公司电池组件出货量不低于 21GW 或 2022
      第二个行权期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297 亿元。
     上述净利润指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
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
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合格五个档
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则激
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
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级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
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2 月 26 日为授
予日,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4.77 万份股票期权。
    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1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再具备预留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条件,公司原拟授予其股票期权 1,000 份。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49 人调整为 48 人,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由 144.77 万份调整
为 144.67 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四、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晶澳 JLC2
    2、期权代码:037128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 年 5 月 31 日
    五、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