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0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对合肥晶澳进行增资扩股,是基于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其资本
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公司基于合肥晶澳的整体战略发展考虑,
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该事项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下属公司增资暨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玉文 张淼 秦晓路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