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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2-05-19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晶澳太阳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玉文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赵玉文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
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
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晶澳科技
    股票代码:002459
    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董事会秘书:武廷栋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邮政编码:100160
    公司电话:010-63611960
    电子信箱:ir@jasolar.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6.00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7.00
         法》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玉文先生,其基本
情况如下:
    赵玉文先生,193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1964
年毕业于天津大学。1978 年调入北京太阳能研究所,先后任研究员、副所长、研
究所总工程师等职。1999 年至 2017 年,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原中国太阳能
学会)副理事长兼中国太阳能光伏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2017 年至 2022 年 3 月,
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监事长;2010 年至今,任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09 年 10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5 年至 2017 年,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会议(PVS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及
世界光伏会议(WCPEC)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2017 年起任国际光伏科学和工程
会议(PVSEC)国际咨询委员会荣誉委员等。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6 月 1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
    2、征集时间:2022 年 6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日为送
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收件人:袁海升
    联系电话:010-63611960
    邮政编码:10016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示的文件
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由公司聘请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
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
委托文件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征集人:赵玉文
                                                      2022 年 5 月 18 日
附件: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

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报告书》全文、《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

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玉

文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

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6.00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7.00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8.00                                                      √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

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

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