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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3-01-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晶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顺                   联系电话:010-6083771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宁                   联系电话:010-6083698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戴顺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晶澳科技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各项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全
套会议资料;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
况;查阅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访谈管理层
了解公司独立性的情形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转情况,核查审计部门人员资
料;查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审计委员
会的会议记录;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与公告相关的会议记录、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
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资料,同时查阅深交所相关的信息披露网站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关联交易管理等
相关制度,查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查阅公
司关联方清单、关联交易明细及审议关联交易的会议资料及公告文件,访谈公司
管理层了解相关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
账,抽查了募集资金专户大额支出的会计凭证及原始凭证,对财务人进行了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半年报和三季度财务报告,查阅了公司重大业务合同,与
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了 2022 年以来的经营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进行了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核查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访谈公司
相关人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核查现金分红的制度建立情况;查阅公司大额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的会计凭证、
相关审批手续;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3.24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9.00%,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 32.41 亿元,同比增长 200.93%,主要系出货量
同比较大幅度增加以及产品价格上涨,同时费用类项目增幅较营业收入增幅较
小。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履行承诺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   顺                李   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