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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

                          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并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名称由“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进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共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出具的监管函 2 份、关注函 2 份、问询函 7 份。具体如下: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

    1、2018 年 11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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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1 月 26 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了《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218 号),指出本公司存在未于
停牌申请及信息披露文件中约定的停牌时间届满前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的情形。针对监管函所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执行内部
控制管理流程,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学习。

    2、2019 年 9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2019 年 9 月 4 日,深交所向公司发出了《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161 号),指出本公司存在未按规
定在 7 月 15 日之前及时披露《2019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
公司及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检视自身工作的不足,提
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注函

    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秦皇岛天业
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284 号);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63 号)。两份关注函均对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以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由,申请公司股票自 7 月 19 日开
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2 个交易日,但公司未如期复牌事项表示关注。

    整改措施:公司对《关注函》高度重视,及时披露未如期复牌的原因、筹划
事项截止目前的进展情况等,公司将切实改进和加强自身的工作,严格遵守《证
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问询函

    1、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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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 467 号)。

    3、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 1 号)。

    4、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45 号)。

    5、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197 号)。

    6、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229 号)。

    7、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56 号)。

    公司对上述问询函所提到的问题均进行了回复说明,并书面提交深交所或对
外披露。

    除上述事项以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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