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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澳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3-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晶澳
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晶澳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4,382,624 股,发行价格 67.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85.28 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6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                     3,200,000,000.00
 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3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468,679,230.65
                  合计                                      4,968,679,230.6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项目名称
                                                     资总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          3,200,000,000.00        1,666,983,040.73
 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300,000,000.00           65,470,511.03
 补充流动资金                                    1,468,679,230.65        1,468,679,230.65
                     合计                        4,968,679,230.65        3,201,132,782.41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
                                  2023 年 1 月                      2023 年 12 月
 试项目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中试线已经试生产,光电转换
效率基本达到预计水平。因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延迟影响投产进度,整体进度略
有延期;2022 年光伏行业异质结电池相关生产设备技术迭代加快,在优化中试
线工艺的基础上,准备继续采购更多核心关键生产设备,提升异质结电池技术的
光电转换效率,持续降低生产成本,使得高效电池技术及早达到量产水平。基于
以上原因及未来项目工作计划,将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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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进行延期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建设
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

                                   3
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
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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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戴顺                                 李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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