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8-119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351,980 股, 占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总股本的 0.480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况及总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况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 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万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7 号),核准公司向 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拜电子”)的原股东李万春、 胡叶梅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美拜电子 100%的股权。其中,向李万 春发行 11,549,775 股,并支付 7,707 万元现金,收购其所持美拜电子 70%的股权;向胡叶梅发行 4,949,903 股,并支付 3,303 万元现金, 收购其所持美拜电子 30%的股权。上述李万春、胡叶梅获发的公司股 份合计 16,499,678 股已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 通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23 日(非交易日顺延)。 2018年11月30日,公司将胡叶梅持有的限售股份2,700,000股解除 限售。本次申请解除的是李万春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 2、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27 号”文《关于 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万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等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66,887 股,并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 发行前的 372,985,228 股增加至 377,952,115 股。 (2)回购注销李万春、胡叶梅 2014 年度应补偿股份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李万春、胡叶梅 2014 年合计应 补偿股份 137,713 股的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股后,公司总股 本由 377,952,115 股减少至 377,814,402 股。 (3)回购注销李万春、胡叶梅 2015 年度应补偿股份 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李万春、胡叶梅 2015 年合计应 补偿股份 1,466,639 股的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股后,公司总 股本由 377,814,402 股减少至 376,347,763 股。 (4)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376,347,763 股增加至 752,695,526 股。 (5)回购注销李万春、胡叶梅 2016 年度应补偿股份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李万春、胡叶梅 2016 年合计应 补偿股份 23,790,647 股的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股后,公司总 股本由 752,695,526 股减少至 728,904,879 股。 (6)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事项,新增股本 12,866,500 股,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28,904,879 股增加至 741,771,379 股。 (7)回购注销李万春应补偿股份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李万春应补偿股份 632,018 股的 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741,771,379 股减少 至 741,139,361 股。 (8)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的授予登记事项,新增股本 2,123,080 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41,139,361 股增加至 743,262,441 股。 (9)实施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5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743,262,441 股增加至 1,114,893,661 股。 (10)赣锋转债开始转股 公司发行的赣锋转债自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开始转股,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赣锋转债因转股减少 107,200 元(1,072 张),转股 数量为 2,303 股,公司总股本由 1,114,893,661 股增加至 1,114,895,964 股。 (11)公司发行 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8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发行的 200,185,8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 1,114,895,964 股增加至 1,315,081,764 股。 二、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李万春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对外转让。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遵 守上述承诺。 李万春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时需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万春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业绩及减值测试补偿的承诺 1、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 根据李万春、胡叶梅与公司签署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李万春及胡叶梅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李 万春及胡叶梅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美拜电子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下同)不低于 3,300 万元、4,300 万元和 5,600 万元,否则应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盈 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予以补偿。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美拜电子 2014 年度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938 号)、《关于深圳市美 拜电子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6]第 112525 号)及《关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2246 号),美拜电子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222.88 万元、3,478.67 万 元、-806.07 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2、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补偿测算期间届满后,公司与李万春、胡叶梅应共同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 核报告。如标的资产发生减值,则李万春、胡叶梅应对赣锋锂业另行 补偿。补偿时,先以李万春、胡叶梅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 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 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美拜电子减值测 试过程进行了审核,并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2247 号《关于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减值测试专 项审核报告》,经测试,2016 年 12 月 31 日,美拜电子 100%股权的 评估值为 15,681.01 万元,10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 36,485.58 万元, 美拜电子 100%股权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804.57 万元。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万春应补偿股份已由公司 回购并完成注销,李万春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李万春的任职期限承诺及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李万春承诺自股 权交割日起,仍需至少在美拜电子任职 60 个月。 李万春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及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期间,不得在上市公司、美拜电子以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美拜电子 相同或类似的主营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 该等业务;不在与上市公司或美拜电子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 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李万春违反上述承诺的所得归美 拜电子所有,并将赔偿上市公司因其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 损失或开支。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万春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李万春出具的《关于减少及规范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 1、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 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2、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利益;3、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其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万春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关于相关资产权属问题的承诺 美拜电子租赁的生产经营用厂房因深圳市历史遗留问题原因未 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存在可能搬迁或无法继续租用的风险,从而对其 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美拜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万春、胡叶梅出具了《关于经 营场地的承诺函》,承诺若因政府规划调整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美拜 电子无法继续承租上述租赁经营场所或因使用该等经营场地受到任 何形式的处罚,将负责寻找其他替代性经营场地并将赔偿由此给赣锋 锂业和/或美拜电子造成的损失或开支。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万春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351,980 股,占公司 A 股总股本 的 0.480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李万春。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是否基于 其中处于质 所持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通股份 高管身份 押冻结状态 股份数量 数量 申请锁定 的股份数量 1 李万春 5,351,980 5,351,980 否 - 合计 5,351,980 5,351,980 -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2018 年 11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境内上市内 1,114,895,964 84.78 0 84.78 1,114,895,964 资股(A 股) 1、限售条件流通 319,688,989 24.31 -5,351,980 314,337,009 23.90 股份 高管锁定股 291,852,639 22.19 0 291,852,639 22.19 首发后限售股 5,351,980 0.41 -5,351,980 0 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484,370 1.71 0 22,484,370 1.71 2、无限售条件股 795,206,975 60.47 5,351,980 800,558,955 60.88 份 二、境外上市外 200,185,800 15.22 0 200,185,800 15.22 资股(H 股) 三、股份总数 1,315,081,764 100.00 0 1,315,081,764*注 100.00 *注:股本结构引用的是截止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数据,因公司发行的赣 锋转债自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开始转股将导致股份总数发生变动,表格中披露的 2018 年 12 月 10 日的股份总数将可能与实际股份总数存在一定差异。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 况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 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就本次公司资产重组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4、中信证券对本次公司资产重组之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