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826号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 锂业”)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赣锋锂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赣锋锂业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赣锋锂业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赣锋锂业 2018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赣锋锂业 2018 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70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 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70 元。截至 2010 年 8 月 2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517,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8,746,495.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度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 2015 年销户。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4 号)核准,由联 合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471,27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60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471,275 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236,9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86,055,302.2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度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 2015 年度 销户。 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李万春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7 号)核准,本 公司向李万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49,775 股,向胡叶梅非公 专项报告第 1 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49,903 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6,499,67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5.57 元,增加股本人民币 16,499,678 元,由李万春、胡叶梅所持有的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作价 认购。 同时,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63,31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配套资金。截至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实际已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966,88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8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703,008.45 元。 于 2015 年度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 2015 年销户。 (三)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2049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92,8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2,8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 9,280,000 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5%,第 三年为 0.8%,第四年为 1.0%,第五年为 1.5%,第六年为 1.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限自 发行结束之日(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 年 6 月 2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止。截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 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8,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918,000,000 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到公司交通银行新余分行营业部 365899991010003136165 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230000100000129771 账 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 791907161710808 账户内。扣除联合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72,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16,027,200 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677,705.66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6,704,905.6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552 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开设了募 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共计结余人民币 278,020,892.34 元。 专项报告第 2 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结余 918,000,000.0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319,051,187.21 A、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 82,284,876.07 B、年产 2 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136,720,704.82 C、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100,045,606.32 (2)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置换 331,531,864.56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收到募集资金 918,000,000.00 利息收入 10,603,944.11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结余 278,020,892.34 918,000,000.00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公司、赣锋电池已经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江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 年 12 月 31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日存放金额 交通银行新余分行营业部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365899991010003136165 212,506,119.97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230000100000129771 15,514,771.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铃支行 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791907161710808 0.59 合计 228,020,892.34 专项报告第 3 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银行理财产品存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 12 月 31 账户性质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利率 期限 日存放金额 交通银行新余分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3.85% 3 个月 50,000,000.00 行 公司 合计 50,000,000.00 三、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319,051,187.21 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该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予以置换,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006 号专项报告鉴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178,076,486.19 年产 2 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150,067,468.35 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 3,387,910.02 合计: 331,531,864.56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专项报告第 4 页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度无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本期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度无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余 278,020,892.34 元。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228,020,892.34 元,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 账户内。另有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0 元用于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 2018 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存放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专项报告第 5 页 附表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 91,670.49 31,905.12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5,058.31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8 年部分达到 -2,075.5 1、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否 27,670.49 27,670.49 10,004.56 27,812.21 100.51% 否 否 可使用状态 2 2018 年部分达到 26,046.5 2、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 否 33,800.00 33,800.00 8,228.49 8,567.28 25.35% 是 否 可使用状态 7 41,837.9 3、年产 2 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否 30,200.00 30,200.00 13,672.07 28,678.82 94.96% 2018 年 7 月 是 否 8 合计 91,670.49 91,670.49 31,905.12 65,058.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于 2018 年部分达到可使用状态,部分转入固定资产,2018 年尚未产生效益;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于 2018 年 1 月 5 日予以置换,其中:年产 6 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已先期投入 17,807.65 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元、年产 1.5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已先期投入 338.79 万元、年产 2 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已先期投入 15.006.75 万元,合计 33,153.19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278,020,892.34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228,020,892.34 元,另有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0 元用于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