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3-29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 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有关规定的要求,江西
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度证券
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
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16年5月1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调风
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含)人民币120,000万元进行风险投资,并延长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延长投资期限之日起3年内有
效。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
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
资产品等。
       二、2018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初始投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 累计投资
 资产类别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资成本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入金额   售出金额   收益
                        损益       值变动
             441,220, -220,029,14 29,462,152.5 230,196,746. 175,417,3 236,260,2 484,008,7
股票                                                                                      自有资金
              855.78         7.85            9           09     17.82     73.66     69.67
             441,220, -220,029,14 29,462,152.5 230,196,746. 175,417,3 236,260,2 484,008,7
合计                                                                                         --
              855.78         7.85            9           09     17.82     73.66     69.67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
素,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其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
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
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
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具体实
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
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
预计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
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
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
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资
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
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
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特此说明。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