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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0-12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 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

形,将替代经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对澳大利亚 RIM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 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

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共计 31 名,代表股份数量 393,616,646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 1,332,889,167 的 29.531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名,代
表股份数量358,808,847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6.9196%;其
中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7名,代表股份数量

285,247,252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股的21.4007%;现场出席会议
的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名,代表股份数量73,561,595股,占公

司有表决票股份总股的5.519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23人,代表股份数量
34,807,799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6115%。

     8、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320,045,351      99.9970    9,700      0.0030%     0             0

H股股东    73,561,595        100%       0              0      0             0

全体股东   393,606,946      99.9975%   9,700      0.0025%     0             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6,611,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792%;反对票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08%;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惠州赣锋建设高端聚合物锂电池研发和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320,055,051         100%    0              0     0             0

 H股股东     73,561,595         100%     0              0     0             0

全体股东     393,616,646         100%    0              0     0             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6,621,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320,055,051          100%     0             0      0              0
H股股东    73,561,595           100%     0             0      0              0

全体股东   393,616,646          100%     0             0      0              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6,621,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对澳大利亚RIM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李良彬先生和王晓申先生

回避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0,283,899       99.9986%     700       0.0014%     0             0
H股股东    73,561,595        100%         0             0      0             0

全体股东   123,845,494      99.9994%     700       0.0006%     0             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6,620,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85%;反对票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5%;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319,789,670      99.9171%   265,381     0.0829%     0             0

H股股东    72,696,921       98.8246%   864,674     1.1754%     0             0

全体股东   392,486,591      99.7129%   1,130,055   0.2872%     0             0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6,356,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308%;反对票 265,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692%;弃权票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刘克赞律师及邹津律
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