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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忠实履行了监督职能,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2020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0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
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
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程序及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公司管理层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融资方案、
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财务活动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作为监事会的工作重点,对完善
内控制度进行了监督,并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及
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同时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监督核
查。
       (三)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依法对公司
董事会决策、经营层经营运作情况,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行使了监督职责。
            (四)审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通
       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相关情况,并重点对关联交易是否公允、
       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指定披露媒体          披露日期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0年02月07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2月08日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年03月24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3月25日
 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年03月30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3月31日
 4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年04月23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4月24日
 5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年04月29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4月30日
 6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年05月24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7月23日
 7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年06月30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7月23日
 8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年08月14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8月15日
 9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年08月25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08月26日
10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年10月09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10月10日
1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10月30日
1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11月14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深圳证
       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的要求,依法运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为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
       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认
       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会计报表等各种财务文
件,未发现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
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情况,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
事务所分别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境内外审计机构,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江西赣
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检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
对外投资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
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况,公司内
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是有效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
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及子
公司均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能按要求
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八)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与经营计划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