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1-03-3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有关规定的要求,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
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
年6月1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
币60,000万元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之日起3年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在3年内循环
使用。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
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二、2020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初始投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 累计投资
资产类别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资成本 入金额 售出金额 收益
损益 值变动
17,993,9 40,830,113. -11,403,212. 66,858,785.5 22,299,29 12,615,70 90,121,64
股票 自有资金
88.09 31 88 2 9.08 6.12 8.88
17,993,9 40,830,113. -11,403,212. 66,858,785.5 22,299,29 12,615,70 90,121,64
合计 --
88.09 31 88 2 9.08 6.12 8.88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风险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
素,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其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
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
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
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具体实
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
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
预计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
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
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
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资
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
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
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特此说明。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