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8-22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公告编号:2022-07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意见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
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 办公系统;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
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
件等。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为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
括独立董事、监事)。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中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