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3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月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吴礼
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19年1月2
日为授予日,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1元/股。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独立
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
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