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6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目 录
一、2018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 1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
(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3
(7)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3
(8)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3
(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3
二、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和意见 ...................................... 4
(1)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 4
(2)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情况 .................................................................................... 4
(3)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 5
(4)关联交易情况 ........................................................................................................ 5
(5)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 5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 5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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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
2018 年度,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就必要事项发表了意
见。公司监事会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
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2018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②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③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④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⑤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8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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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⑦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⑧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稳健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⑨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⑩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审核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8 年 0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首
次授予数量的议案》;
②《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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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8 年 0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① 《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①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② 《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① 选举郭秀銮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相同。
(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①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②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2 次;列席参加了公司部分
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
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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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和意见
(1)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调查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访谈员工等方式,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职、履行职
务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相关制
度规范执行中发现的风险问题能够及时予以防范和纠正。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
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实现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
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
实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 2018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
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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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经营需求,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
理的定价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相互独
立。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5)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了进
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
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等关于内幕信息的管理制度,并适时根据相关规定对制度进行修订。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均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信息,未发生内
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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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19 年度,监事会仍将一如既往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竭力发挥
监督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努力促进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监
事会成员也将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与公司全体员工共同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与成长,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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