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3-26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9年3
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一、拟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按照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下称“《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决议及授权:
1、经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以2019年1月2日为授予日,
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9年1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15-00001号),公司注册资本
相应增加人民币6,000,000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相应增加6,000,000股。
2、此外,由于公司原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其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在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9.33万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如经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人
民币393,3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393,300股。
鉴于此,依照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购注销情况,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
币1,719,120,663元变更为人民币1,724,727,363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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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
士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
整。
二、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9,120,663元。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19,120,663,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4,727,363元。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724,727,363股,全部为普通股。
上述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有待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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