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2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
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吴
礼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与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林明彦先生目前也担任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明彦先生为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先创电子”)、沪照能源(昆山)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沪照能源”)、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WUS Printed Circuit
(Singapore)Pte.,Ltd,下称“新士电子”)均为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楠梓电子”)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或孙公司,且楠梓电子的全
资子公司沪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持股比例约为12.85%),
故公司(下文如无特别说明均包含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与楠梓电子、先创电
子、沪照能源、新士电子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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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公司客户需求,同意楠梓电子根据订单将其生产的部分产品交由公
司分销,并按市场定价,预计2020年分销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出于便
捷性考虑,公司与楠梓电子之间存在少部分代垫费用,主要是楠梓电子为公司
垫付的UL材料认证费,并根据实际代垫金额结算,预计2020年代垫费用金额不
超过400万元人民币。
由于先创电子在经营其主营业务电脑、电子、通信产品之周边设备的组装
业务时,需要采购部分印制电路板产品作为其原材料,同意公司根据其订单,
按市场定价向其销售产品;同时,由于先创电子是位于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其
部分国内供应商没有进出口权,同意先创电子以市场价格向公司具有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资格的子公司采购部分原物料,预计2020年公司向其销售
产品、商品的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人民币。
另外因客户指定,公司采取订单的形式向先创电子采购部分产品,并按市
场定价,预计2020年公司向其采购产品、商品的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同意公司与先创电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预计2020年公司向先创电子收
取的租金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同意公司通过零星订单的方式,以市场价格向沪照能源定制LED灯具等部分
工程物资,预计2020年金额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
同意公司根据订单,以市场价格向沪照能源销售产品、商品,预计2020年
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商品的金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同意公司与沪照能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预计2020年公司向沪照能源收
取的租金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经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
新士电子签订的营销和服务协议在2020年继续有效,预计2020年公司支付其佣
金不超45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2019年度公司
与楠梓电子及其相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出具
了核查情况说明及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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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核查情况说明及专项意见》详见
2020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见2020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与 Schweizer Electronic AG.及其相关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传彬先生、吴传林先生均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成员,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鉴 于 Schweizer Electronic Singapore Pte. Ltd. ( 下 称 “ Schweizer
Singapore”)、胜伟策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下称“胜伟策”)均为Schweizer
Electronic AG.(下称“Schweizer”)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或孙
公司,且公司持有Schweizer Electronic AG.(下称“Schweizer”)约19.74%
的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吴传彬先生目前兼任Schweizer监事,故公司(下文
如无特别说明,作为交易一方,均包含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与Schweizer 、
Schweizer Singapore、胜伟策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参照公司 与Schweizer的框 架协议 ,同意 公司根据 订单, 以市场 价格向
Schweizer及其相关公司销售产品,预计2020年公司向Schweizer销售产品的金
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向Schweizer Singapore销售产品的 金额不超过
3,500万元人民币,向胜伟策销售产品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客户进一步的需求,同意公司以订单形式,以市场
价格向Schweizer采购部分材料及产品,预计2020年向其采购部分材料及产品的
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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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见2020年1月21日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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