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2020-03-3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
司(下称“沪利微电”)于近日收到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
税 务 总 局 江 苏 省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GR201932010265),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为沪利微电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所
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
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沪利微电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
(2019-2021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度,沪利微电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申报缴纳。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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